二 、关于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编制指导思想、高新区 、建筑节能建筑
三 、绿色基本原则、重庆知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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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其中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两江新区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万盛经开区 、
